中評社北京5月17日電/近日,浙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印發《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面試考官管理辦法(試行)》,對公務員面試的內容與方式、試題命制、考場管理、考官管理等作了規定。
細則適用於浙江省各級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的面試工作。
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測評考生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專業水平,包括與擬任職位有關的知識、經驗、能力、性格和價值觀等基本情況。
面試方式
面試測評方式一般採用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方式,也可採取其他面試測評方式。
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可進行專業測試。
面試題本應銷毀
浙江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承擔面試試題命制等有關工作,也可委托專門機構承擔面試試題命制等支持與服務工作。
浙江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委托省級招錄機關命制本單位面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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