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4日電/春節前夕,年味漸濃。而此時,四川都江堰市監委派出青城山鎮監察室接到了成立後的第一件問題線索。
都江堰市審計局移交了一條問題線索,反映芒城社區8組三名五保戶安置房被出售,其房款資金去向不明。隨即,我們召開監察室問題線索研究專題會議,提出問題線索處置方式,並組成核查組對反映的問題展開調查。
解鈴還須系鈴人。當務之急是找到時任組長高守基和證明人梁聰!他們最清楚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然而,早在2013年底,年事已高的高守基就已卸任,且不在青城山鎮居住了,所以現任組長梁聰是我們調查的突破口。
“梁組長,聽說當時組上有三戶五保戶的房屋被你們出售了,當時你是證明人之一,我們想了解一下這三戶五保戶的房屋出售後,房款去哪裡了?”找到梁聰後,我開門見山,直奔主題。
“這是組上開會集體討論通過的,大家同意將三個五保戶的安置房和經營性鋪面賣了,所得錢款一部分給他們買了社保,剩下的錢平均分配給組上的群眾了,這點我可以證明。分錢的時候組議事會成員現場監督,群眾拿錢的時候都是簽字按了手印的,絕對沒有問題。不信的話,你們去調查一下嘛。”梁聰所說,確實與我們之前走訪調查的情況相吻合。
“開會前,你們有沒有徵求過這三個五保戶的意見?開會時,這三個五保戶有沒有參加會議?他們有沒有同意將安置房和經營性鋪面贈與給組集體?簽訂書面贈與協議了麼?”針對這起事件“過筋過脈”的細節,我一連拋出多個問題。顯然,梁聰還未意識到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涉嫌職務違法。
“會前,時任組長高守基告知了這三個五保戶組上要賣房子的事,當時他們也沒有明確提出反對意見。而且他們既然是我們組上的五保戶,他們的生老病死都是我們組在承擔,自然而然他們的房產也應該屬於組集體,哪還需要簽訂贈與協議。”看來,在梁聰眼裡,他們當時的做法“合情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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