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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向幹部不擔當不作為“亮劍”
http://www.crntt.hk   2018-08-20 12:15:13
  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浙江在線訊,記者近日從浙江省委組織部了解到,作為十四屆浙江省委第三輪巡視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的重要內容,浙江省首次開展了領導幹部擔當作為情況專項檢查。

  這一次對3個設區市、3個省級產業集聚區、7家省直單位、3家省屬企業和4所高職高專共20個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檢查,共發現涉及14家單位的22個不擔當不作為問題,涉及幹部26名。日前,浙江省委組織部已通過立項督辦的形式,交由有關單位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處理。

  對領導幹部來說,在其位須履其責,不幹事、不作為就是最大的失職。今年以來,根據中組部部署要求,浙江省列出6個方面27種情形問題清單,旗幟鮮明對不擔當不作為幹部“亮劍”。

  有的單位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到位;有的疏於幹部管理,導致幹部違紀違法問題頻發;有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不到位……記者梳理發現,落實主體責任欠缺、管黨治黨不嚴,是“不擔當不作為”問題比較集中的領域。如某產業集聚區黨工委抓黨風廉政建設浮於表面,對內設機構“一把手”疏於監管,個別單位出現塌方式腐敗。

  部分幹部責任意識欠缺、履職擔當不夠的問題同樣需要引起重視。有的幹部在其位不謀其政,該挑的擔子沒有挑起來,明明知道工作中有問題,也不指出和糾正,任其發展,造成工作上的損失。某產業集聚區一下屬企業在展銷中心扶梯安裝工程中,分管領導和項目負責人溝通監管不到位,導致扶梯到貨後露天閑置半年多,未經安全檢查將已生銹的扶梯安裝使用,至今已發生故障11次,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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