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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順利宣告表決後,藍白以人數優勢勝出,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8日電(記者 張嘉文)“立法院”今日繼續審查中國國民黨和民眾黨合推的“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下午4時57分,“立法院長”韓國瑜正式敲槌,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草案三讀。
在韓國瑜宣布三讀前,民進黨“立委”運來30幾包紙類垃圾,往主席台方向丟,高喊三讀無效、違法三讀等口號,但都讓圍在韓身邊的國民黨力委用標語擋下,最終讓韓順利宣告表決後,藍白以人數優勢勝出,三讀通過該法案。
“立法院”改革五法”修正案涉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五部法規。實際內容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制定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以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其中藐視“國會”罪、又分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訂定“行政處罰”,以及另外在《刑法》當中訂定“刑事處罰”。
三讀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相關條文包括五大部分: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總統”於就職兩周內送交“國情報告”書予“立法院”,就職一個月內赴“立院”“國情報告”,並應依序即時回答。
藐視“國會”罰則部分:官員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亦不得為反質詢,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