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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創新高地
http://www.crntt.hk   2021-05-12 08:30:43
 
  以服務創新推動大灣區產業服務功能升級

  文章認為,深圳要與香港和澳門加強營商規則銜接。在粵港澳大灣區中,香港是全球金融中心、航運中心和貿易中心,擁有金融、航運和貿易的優勢,在與國際貿易和投資規則的對接中具有先天優勢,深圳與香港和澳門加強營商規則銜接是進一步深化對外開放,與國際市場銜接的重要舉措,有助於內地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全面學習、借鑒、測試相關國際貿易投資新規則,在競爭中立、權益保護等敏感議題方面取得突破,為中國對接新一代國際貿易投資規則、強化在新一輪全球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提供支持。要營造更有利於外商投資的政策環境。創新招商引資機制和方式,圍繞創新鏈布局招商鏈、引資鏈,開展創新產業招商、園區特色招商、網絡媒介招商,提高外資利用水平。加大創新產業引進力度,推動創新產業優質化、高端化、國際化。創新國際高端人才引進機制,提升外國專家比例,聚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學家和研究團隊。大力發展總部經濟,積極吸引著名國際組織、跨國企業落戶深圳。要構建與國際貿易規則相銜接的制度框架。用好蛇口自貿片區“窗口期”,加快國際貿易體制機制創新,學習借鑒發達國家制定負面清單的成功經驗,有序擴大現代服務業對外開放,構建與國際投資貿易基本規則相銜接的制度框架。要以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深港創新合作的便利化水平。加快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開發建設,以“創新+教育”模式,重點發展科技創新、高等教育和文化創意等產業,打造成為深港一體、互聯互通、融合發展的特別合作區。加大電子口岸建設力度,促進深港創新要素自由流動、人員往來更加便利、服務市場深度融合。

  以制度創新促進大灣區要素配置的市場融合

  文章強調,完善大灣區科技產業創新協調體制機制。深圳需要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的聯繫與合作,成立專門的大灣區科技產業創新合作專職機構,建立常態化的科技創新協調機制,整合大灣區內創新和科技合作事項。要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基礎上,繼續完善三地合作的常態化機制,逐步統一市場准入和市場監管制度,統一技術研發、使用、考核等標準,推動大灣區一體化發展。立足深圳、香港和澳門三地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礎,系統梳理三地在知識生產、知識轉化和產品應用等方面的優勢和需求,實現深圳與香港創新要素和創新成果的有效對接,以協同研發和市場的共同開拓為重點,實現大灣區產業競爭力的全面提升。

  實現大灣區科技創新人才跨境便利流動。深圳要制定更加主動的人才引進計劃,包括建立完善的國外專家引進機制和技術移民制度,提升深圳的人才吸引力。依托前海-蛇口自貿片區設立國際人才特區,探索建立海外科技人才進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綠色通道以及綠卡制度,簡化外籍科技人才辦理就業簽證的程序,放寬入境時長,增加技術移民簽證數量,高效有力地落實人才政策,實施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妥善解決引進人才的戶口、醫療、子女教育等問題。加快大灣區內職業資格互認,推進職業資格一體化,突破制約人才流動的體制壁壘,搭建人才發展平台,建立創新人才激勵政策和科研成果轉化金融扶持機制,降低創新創業成本,切實解決創新創業型人才住房、場地困難等問題,加大對創新所需公共服務的支持,提供低成本的眾創空間。

  促進資金和設備等科研要素跨境便利流動。對大灣區內科研資金、科研材料等科研要素應該和普通要素區別對待,通過設定特別監管方式和通關模式,實現科研項目經費在大灣區內自由流動,科研設備通關便利化。在粵港澳大灣區框架下,進一步放寬高新技術產業港澳投資者在大灣區內投資的門檻,吸引港澳資本進入。推動深圳建設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支持建設一批新興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推進原創性、顛覆性、支撐性、關鍵性技術開發,促進信息技術、智能製造、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領域技術創新,立足粵港澳三地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礎,發揮比較優勢,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創新資源優化配置,推動形成新興產業協同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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