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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治實施報告:主動投案成反腐高頻詞
http://www.crntt.hk   2021-05-09 18:08:57
  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2020年反腐力度未減,“主動投案”成為反腐通報高頻詞,人數創新高。5月9日,《中國法治實施報告(2021)》(以下簡稱報告)在京發布,披露2020年度法治實施十大事件,回顧過去一年中國法治實施總體情況。

  在2020年反腐敗專題報告中,報告分別從打“老虎”、拍“蒼蠅”、獵“狐狸”、巡視巡察、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五個方面入手,梳理2020年反腐敗的具體進展。

  澎湃新聞注意到,中國法治實施報告項目由中國行為法學會和中南大學於2013年聯合發起和主辦,迄今已連續出版年度報告8部,皆在回應十八大以來中國法治建設新階段的中心任務,聚焦法治實施,記錄中國法治的發展歷程,為法治中國實踐提供系統的“年度體檢”。

  審判“老虎”節奏加快,受賄是犯罪主要形式

  數據顯示,在2020年的司法懲腐中,人民檢察院對趙正永等12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2.2萬件2.6萬人,其中被人原為中管幹部的12人。

  前述報告列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官網“重大案件”欄目2020年發布的中管幹部案件清單。報告指出,從審理日期看,以上15只“老虎”的審理日期都是明確的,這在黨的十九大以來是首次。其中在2020年審理的有9人,在2019年審理的有4人,在2018年審理的有2人。

  從宣判日期看,2020年共對10個“老虎”進行了宣判,包括2018年審理的2個,2019年審理的4個,5個在2020年受審的“老虎”沒有在2020年宣判。

  報告認為,從被審理但沒宣判的“老虎”數目來看,2018年有12個,2019年有5個,2020年也只有5個,且清理了2018年和2019年的6個遺留“老虎”,說明法院審判“老虎”的節奏在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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