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兩個關鍵:一是對已經脫貧的832個貧困縣、12.8萬個貧困村和近億脫貧人口如何做到扶上馬、送一程,做到不返貧;二是全國其他的非貧困縣、非貧困村與非脫貧人口如何在鄉村振興中銜接學習脫貧攻堅戰中形成的體制機制,加快實施農業農村現代化。
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整體布局
中國青年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鄭風田文章指出,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鬥的起點。2020年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現象,要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當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也強調,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後,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2021年3月22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講話精神更具體的文件,也是國家“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接續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下一步三農工作的核心任務就是要推動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的平穩轉型,把脫貧人口統籌納入到鄉村振興戰略,建立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體制機制。使脫貧地區經濟實力顯著增強,脫貧地區的農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在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具體政策
文章分析,從《意見》內容來看,未來中國要通過六大方面共24項措施推進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主要包括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聚力做好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點工作;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著力提升脫貧地區整體發展水平;加強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政策有效銜接;全面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等。
早在2020年3月6日,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為了鞏固和保持脫貧攻堅的成果,習近平總書記就提出“4個不摘”:“摘帽不摘責任”,防止鬆勁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車;“摘帽不摘幫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監管”,防止貧困反彈。因為有些貧困地區,摘帽之後,如果後續的各種政策沒跟上的話,可能又會重新回到貧困狀態,所以總書記提出“4個不摘”,就是讓脫貧變得更具備可持續性。在2020年年底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又提出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這個政策是給已經脫貧縣的定心丸。過渡期內要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現有幫扶政策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調整節奏、力度、時限,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全國832個國家級貧困縣,在逐步有序退出後可以有5年過渡期,來保持脫貧的成果可持續性。
在這5年過渡期究竟要做好哪些銜接工作?《意見》提供了非常明確具體的政策,為全國各地做好銜接工作提出了更精准的工作指南,有利於各地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如何加強對已脫貧的有效監測防止大規模返貧,如何在已脫貧的西部地區設立一批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都已有明確的工作布置。
要完成三農工作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的歷史性轉移
文章指出,經過8年持續奮鬥,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後,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也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實施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雖說同為三農工作,但脫貧攻堅是解決溫飽問題,而鄉村振興是解決富有問題,三農工作的重心轉移是解決全國所有農民如何富有的問題,包括未來的農業如何高質高效,未來的鄉村如何宜居宜業,未來的農民如何富裕富足。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差別很大,前者主要涉及1億人脫貧問題,後者涉及6億農民問題;前者涉及12.8萬個貧困村,後者涉及57萬個行政村;前者主要集中在832個國家級貧困縣,後者涉及全國2800多個縣;前者主要解決絕對貧困問題,後者著重解決農業農村現代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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