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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宇造謠判賠 罷王總部:遲來的正義
http://www.crntt.hk   2020-11-10 17:16:27
罷王總部針對王浩宇被控散佈不實訊息,高等法院判賠40萬,認為是“遲來的正義”。(照片:罷王總部提供)
  中評社桃園11月10日電(記者 黃文杰)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2018年爆料時代力量林姓前黨工持毒,林事後獲檢方不起訴確定,他認為輿論讓他精神痛苦、沒了薪水,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王賠償243萬、登報道歉。桃園地院認為王散布不實訊息,判王賠償25萬元,並在四大報頭版、個人臉書道歉;高等法院今改判王賠償40萬元並致歉。

  罷免王浩宇發起人唐平榮表示,王浩宇在網路和媒體上造謠抹黑已經肆無忌憚。他認為只要掌握媒體話語權和聲量,造謠抹黑也沒人能夠治得了他。確實,之前有許多受害的苦主最後一樣拿他沒辦法,但這次,法院的判決給了他一個教訓,也讓他冠上“法院認證的造謠議員”形象,可以說是“遲來的正義”。

  罷王總部執行長邱仁德表示,王浩宇的惡劣行為,為了攻擊政敵無所不用其極,不只傷害被害人,也損害中壢人的名聲,他雖然有公開說他會“退出政壇”,但以他的品行絕對會硬拗,所以我們中壢人一定要用罷免投票讓他“信守承諾”!

  對於被控散佈不實訊息,王浩宇辯稱,他的言論沒提到當事人的名字,林的姓名是中國時報2018年4月16日揭露,而林身兼時力創黨發起人,時力黨工涉嫌持有、運輸毒品與公共議題、公益相關,他是透過時力內部的黨工獲知消息,內容也與檢調偵查事實相符,已盡合理查證義務。王認為,除了“時力黨工涉嫌持有、販賣毒品”外,其他言論屬就公共事務的意見表達,應是善意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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