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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以教育信息化為名牟利須嚴查
http://www.crntt.hk   2020-10-27 10:26:10
 
  這一系列的行為不僅嚴重違背了“平等接受教育”的原則,也違反了有關學校收費以及價格管理的規定,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教育信息化本是改進教育方式、提升教學效果,推動教育教學改革的重要抓手。但一些地方通過所謂“校企合作”的方式,指定家長購買相關平板電腦,看似是為了給學生提供更好的學習手段,實則是一種強迫性交易。到底是為了推動教育信息化,還是學校通過數字設備採購牟取私利,都值得深入調查。

  針對家長反映的有關學生被當作斂財工具的投訴和舉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卻置身事外,不履職、不作為,導致有關問題未能及時解決,這就更讓人懷疑其背後是否形成了利益關聯。當然,在推進教育信息化的過程中,此類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出現。實際上,在線學習、教育信息化不能簡單成為教育工具的信息化。明明口頭或者書面就可以布置作業,卻非要在班級群組或者專用的App、數字設備上布置,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是對教育信息化最淺薄的理解。

  而以教育信息化為名,行斂財、牟取私利之實,更應當嚴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提出,在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的同時,要加強信息化終端設備及軟件管理,建立數字化教學資源進校園審核監管機制。要防止在教育信息化的推進過程中,滋生暗箱操作等腐敗現象,防止加重家庭經濟負擔,避免產生新的家校矛盾,完善數字設備、數字化資源進校園的審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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