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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18年職務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
http://www.crntt.hk   2020-07-09 09:14:37
  中評社北京7月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有幾次,我也想過回來自首,可是我連回來的路費都凑不夠。”

  “在外面這些年,我不敢坐火車、汽車,今年從成都走路回雲南老家,走了三個多月。”

  ……

  6月17日,在雲南省昭通市威信縣大山深處一個偏僻的林場裡,面對前來抓捕的民警,潛逃18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熊化明沉默了一會,平靜地戴上了手銬。

  相較於如今面容消瘦、衣衫破舊的樣子,當初的熊化明精明幹練、頭腦靈活,1976年,20歲的他從家鄉一個小山村參軍入伍,在部隊裡,大多數人都評價他“能吃苦耐勞”。退役後,熊化明被分配到雲南省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作為出納管理協會數個公款賬戶。

  1996年,隨著大理州蘭花生意火熱起來,熊化明內心有了“下海”的想法,但苦於缺少本金,一直未能付諸行動。看著每天從自己手裡流過的單位經費,他動起了歪腦筋。1997年1月,熊化明私自兌現了單位到期的國庫券,並截留了部分工作人員工資,用於投資蘭花買賣。當時的他心存僥幸:“只是借來作為做生意的本金,等賺回來就把這錢還回去。”

  可事與願違,由於操作不善,熊化明投入的資金逐漸消耗殆盡,到2002年5月,他的資金賬戶已近虧空歸零。

  紙終究包不住火,眼看財務審計的日子逐漸逼近,挪用單位經費的行為馬上就要敗露,熊化明自認無力償還“借走”的公款,他選擇攜款潛逃。

  由於熊化明是逃犯,正規單位招工他不敢去,偶爾打打零工,或者靠撿垃圾換取食物;沒有固定住所,只能每天把家當背在身上到處流浪;不敢乘坐火車、汽車,交通基本靠步行;累了,就在天橋底下、廢棄的屋子裡凑和一宿;生病了,也從不敢到醫院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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