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所謂十五人曾勸進或六人到過郭辦,講這些話並無意義,且具挑撥分化之意。如果曾經勸進郭台銘的人不顧初選結果,仍堅持挺郭,那就變成違背黨德黨紀、分裂黨,如此豈是公開信領銜人連戰及其後簽名的馬英九、吳伯雄等歷任黨主席,以及曾對國民黨功勞卓著的諸位人士做得出來的?
至於又傳出有數位公開信連署人受過郭台銘贊助。客觀來說,連署人中有參加過各項選舉者,而郭也一直在各項選舉中支持國民黨人士,但只要是合法的政治獻金,就不能說受過贊助即不能勸退他,否則豈不形同被收買?相關傳言傷害郭台銘與這些人士的關係極大,郭辦才會澄清郭贊助馬英九的基金會是因理念相同,盼各界勿扭曲臆測。郭辦又二度聲明,“確曾依法捐助過理念相同人士或法人組織,惟不如外界所稱有大筆金額,希望外界勿再捕風捉影”。這兩次說明反映了郭台銘的誠意。而且大老們於初選後仍勇於簽名勸退郭,正是同志間應有的作為。因此,勸進與勸退其實都是對的。
九月十二日發表的公開信全文主旨在於號召團結,沒對任何人有責怪之言,懇切之情無可否認。信中呼籲韓、郭“合而為一”,以“四步”謀求真心合作:“進一步,放棄意氣,相互獻策;退一步,反省折衷,彼此協調;讓一步,海闊天空,取得共識;跨一步,集中全力,爭取勝利”。這些在當前仍是志在維護“中華民國”、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振台灣安定繁榮的韓、郭兩人值得參考接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