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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自貿試驗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從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的高度做出的重大決策。 |
中評社北京9月19日電/建設自貿試驗區是中央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一項戰略舉措,是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從2013年自貿試驗區工作啟動以來,緊緊圍繞國家戰略,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在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政府職能轉變等領域進行了大膽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為了在更大範圍進行改革創新的實踐和探索,通過更深層次的改革激發高質量發展的內生動力,通過更高水平的開放彰顯中國支持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的堅定決心,黨中央國務院於2019年7月底和8月初先後批覆設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6個自貿試驗區,形成了“1+3+7+1+6”共18個、覆蓋東西南北中的改革開放創新格局。
經濟參考報發表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產業國際化戰略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崔衛傑文章表示,為了更好地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需要深刻把握自貿試驗區制度型開放的時代特征,實現“五個轉變”,真正把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在服務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完善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的同時,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更大力量。
制度型開放是自貿試驗區的最大時代特征
文章稱,建設自貿試驗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從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的高度做出的重大決策。它對標國際先進規則,以制度創新為核心,適應了中國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的需要,具有制度型開放的時代特征。
2018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出現“制度型開放”,標誌著中國對外開放進一步向制度層面縱深推進,進入了以制度型開放為主的新階段。
一是制度型開放是中國優勢轉換的客觀需要。中國依托土地、人力等低成本要素紅利的傳統優勢正在減弱,亟須在制度層面構築新的競爭優勢,通過系統性的制度型開放形成新的制度開放紅利。二是制度型開放是深化對外開放的自然選擇。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續提升,商品、資本等要素已基本實現自由流動,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自然需要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國內制度型開放延伸。三是制度型開放符合服務業開放為主的新特點。中國已經步入了以服務業為主的開放新階段,服務業開放與製造業開放完全不同,不同服務業及服務產品的差異很大,面臨的開放重點、制度體系等都不同,涉及大量的部門內及部門間協調問題。以服務業為主的對外開放,需要有系統性的開放型經濟新體製作為支撐,以服務業開放為主的開放必定是制度型開放。四是制度型開放符合國際經貿規則的發展趨勢。以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TI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定)和TISA(服務貿易協定)等為代表的高標準經貿規則的最大特點就是從邊境措施向邊境內措施延伸,向知識產權、跨境服務貿易、金融服務、商務人員臨時入境、電信、電子商務等邊境後的國內制度體系延伸。
自貿試驗區作為中國自主開放的平台和載體,把握住了制度型開放的新特點,自建設之始,就一直強調對標國際先進規則,緊緊圍繞制度創新這一核心任務進行改革創新的實踐和探索。因此,制度型開放是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核心內涵,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的改革創新探索,與新時代制度型開放的總體要求高度一致。一是自貿試驗區已取得大量制度型開放成果。自貿試驗區自設立以來,積極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堅持“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聚焦投資管理、貿易監管、金融開放創新和事中事後監管等領域,大膽創新,形成了大量制度創新成果。據統計,僅在全國層面複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就達到了202項,為全國制度型開放做出了重大貢獻。二是新一輪自貿試驗區進一步突出了制度型開放。新一輪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功能再升級,在充分借鑒現有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圍繞投資、貿易、金融、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提出了各具特色、具有系統性集成性的改革試點任務,對制度型開放的引領作用將進一步增強。比如,廣西自貿試驗區創新沿邊開放模式、構建面向東盟的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雲南自貿試驗區創新沿邊經濟社會發展新模式;河北自貿試驗區探索建立數字化貿易監管模式等。
五個轉變 推進自貿試驗區引領制度型開放
文章指出,制度型開放與流動型開放的特點不同,在開放措施、開放效果、開放策略等方面表現也不一樣,需要深刻把握制度型開放特點,以“五個轉變”推進自貿試驗區引領制度型開放。
轉變“等靠要”的傳統思維方式,積極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制度型開放的特點決定了每個自貿試驗區的方案都不一樣,都是各地結合在國家戰略中的定位和當地實際,量身定制的政策制度體系,是非標準化的。這跟之前以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為主的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綜合保稅區等開放平台不同,不同海關特殊監管區,只要名稱相同,其政策和制度體系是一樣的,相對來講是標準化的。自貿試驗區作為制度型開放的平台,試驗效果的好壞取決於其政策制度體系與當地實際需要的契合度。而這種契合度的實現,是地方努力爭取的結果。
因此,需要改變傳統的等靠要的思想,大膽創新,積極爭取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一是積極配套相應的改革創新措施。各自貿試驗區在落實國務院批覆試驗任務的同時,要在地方事權範圍內,自主配套一系列的改革創新措施,爭取形成更多制度創新成果。二是做好政策和制度儲備。國務院批覆試驗任務完成後,一般會出台深化版方案。在落實試驗任務的同時,要深入研究當地產業和經濟發展方向和訴求,對仍制約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問題及早提出政策和制度訴求,以備在深化方案中爭取和體現。特別是要把握國內外前沿政策制度,比如聚焦高端要素、聚焦高端高新產業、稅收、離岸等領域的政策和制度,做好政策制度儲備和爭取工作。三是積極爭取擴大開放新平台。從全國範圍來看,很多地方都結合在國家戰略中的定位,根據自身發展訴求,積極申建各類開放新平台。除自貿試驗區之外,還有上海臨港新片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北京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國際離岸創新創業示範區、雙邊國際合作產業園、寧波中東歐“16+1”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巴州中巴經濟走廊國家經貿合作示範區等,呈現出了多樣化、差異化、定制化特征。因此,自貿試驗區只是制度型開放的起點,絕不是終點,在自貿試驗區建設過程中,要結合自身發展訴求,積極探索開放新平台。
轉變唯獲得感評價試驗任務好壞的理念,用心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制度型開放與之前的政策性開放不同,制度型開放具有見效慢、企業獲得感不強等特點。跟改革開放初期以來實施的稅收、土地等優惠政策不同,企業對制度創新的獲得感並不直接。例如,簡政放權,部分權利下放到基層部門之後,基層部門因人員、業務熟練程度等並不能馬上順利承接,給企業造成的印象反而是更不便利。儘管這種制度創新是大勢所趨,但企業獲得感不但不強,甚至變差了。而且,自貿試驗區試驗成熟的制度會迅速複制推廣,區內區外感覺差別不大,區內企業優越感不明顯。
因此,要正確看待“獲得感”,不應將獲得感作為評價自貿試驗區是否成功的關鍵,各部門要耐住性子慢慢構築制度型開放新優勢。一是制度型開放的間接效果明顯。雖然制度創新直接效果——獲得感不明顯,但間接效果非常好。例如,在自貿試驗區的推動下,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熱潮,並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2019營商環境報告》,中國是營商環境改善最顯著的十個經濟體之一,而助力中國排名上升的很多指標,都是從自貿試驗區發起的,如中國進步最大的跨境貿易指標,與自貿試驗區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為切入點進行的貿易便利化改革密切相關。二是用心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一方面,聚焦投資管理、貿易監管、金融開放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等重點領域,加快推進制度型開放。另一方面,適應以服務業為主的開放特點,結合不同行業特點,進行系統性的制度設計,尤其是對教育、文化、旅遊、金融等一些重點行業的管理規定、條例法規等進行系統梳理,結合新形勢新要求,及時完善行業管理制度,構建有助於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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