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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災害假消息致人於死 可處無期徒刑
http://www.crntt.hk   2019-05-07 14:44:49
“立法院”會7日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5月7日電/為打擊假消息,“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者,卻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根據台媒報道,三讀通過條文明定,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蔡政府為嚴打假消息,“行政院”去年底通過7項修正草案,包括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都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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