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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若簽兩岸和平協議須經公投
http://www.crntt.hk   2019-02-15 12:01:38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新會期優先法案。(中評社 楊騰凱攝)
 
  黃國昌指出,也正是因為如此,時代力量在2016年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版本,內容就是要以最高度的“憲改”門檻辦公投,前面也有“國會”把關的監督機制。任何政治性的兩國協議,除了行政部門必須接受事前監督事中評估外,通過前第一道門檻是“國會”,“立委”要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得到“國會”同意後,才能辦第二階段的“憲改”級公投。

  記者會結束後,中評社向徐永明提問,為什麼這次優先法案沒有公投法修正?

  徐永明表示,因為我們覺得民進黨之前的立場和現在修法立場昨是今非,是否有太多選舉考量在其中,如果公投法修法真的排上議程,我們會把兩岸政治性協商強制公投作為基本立場,“如果要修,這一塊是不是要放進來,不要繼續推說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時再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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