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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性思維具象化:港澳台居民居住証
http://www.crntt.hk   2018-11-08 00:12:14
  中評社╱題:“融合性思維具象化:港澳台居民居住証” 作者:周建閩(香港),中國評論月刊總編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創中心專家委員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自九月一日起,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凡是領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民眾,可以在內地(大陸)享受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以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同時,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內地享有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的便利,享有住宿旅館的便利,享有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的便利,享受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以及各類文化體育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在居住地報名參加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毫無疑問,採用與大陸身份證一樣的“18位數字號碼”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証,給予了在大陸長期生活的港澳台民眾以極大的生活與工作上的便利,使得他們能夠享受到與大陸民眾同等的國民待遇。這是早已回歸祖國的港澳居民和在大陸生活的台灣民眾期盼已久的簡便身份證明文件,使他們在大陸工作、學習等日常生活居住時,得以獲得各種便利和國民待遇的優惠。一句話,這是大陸深入貫徹中共十九大報告——“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具體產物。這樣的舉措,當然受到港澳台民眾的歡迎,短短一、兩個月,就有數以萬計的港澳台民眾申請領取居民居住證。

  這一舉措讓在大陸生活學習創業就業的台灣同胞深感溫暖,認為居住證讓人感受到大陸的誠意和善意,“讓我們有滿滿的歸屬感”。 而台灣島內的民眾則感慨,大陸核發“台灣居民居住證”,充分說明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家人。有台灣學者認為,這是落實習近平要求兩岸同胞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當然也是習近平“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具體體現。實際上,將8位號碼的台胞證直接升級為18位身分證號碼的方案,是落實兩岸同胞同等待遇,將台灣到大陸去居住的民眾逐漸地融入到大陸人民的生活圈中。

  任何一項政策的提出,都不是偶然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証制度的推出,是大陸近年來持續推進和落實兩岸融合發展的融合性思維的具象化產物。熟悉兩岸關係發展的人都知道,兩岸關係絕不僅僅是因當年國共政治對立而導致的內戰衝突、對峙,造成兩岸分離那麽簡單,兩岸關係既是幾十年前國共爭鬥的內戰延續,也是整個國際大環境發展變化的產物。台灣問題之所以能延續至今天,不是因為大陸的政治軍事經濟實力不能碾壓台灣;而是因為台灣雖小,但在國際戰略格局中所具有的獨特地位所決定的。這個獨特地位首先就是在世界進入全球化時代後,大陸對全世界作出的以和平與發展為主旨的改革開放的承諾。和平與發展,不僅體現在中國的對外開放戰略上,也包含屬於內政範疇的台灣問題上,這是世界发展的主流。中國主張和平與發展,台灣就是一塊試金石,整個國際社會都在盯著看。除非台灣越過中國大陸劃定的台獨分裂的底線,觸動《反分裂國家法》,中國大陸不得不被迫使用武力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除此之外,中國大陸不會也不應當輕易對台動武。其次,台灣作為美國殘破的冷戰體系的一部分,始終受到美國通過各種手法予以明裏暗裏的保護,對台動武,意味著和美國徹底翻盤,導致中國的發展大勢出現逆轉,這無疑不是一個正確的戰略選擇。所以“台灣為小,中國為大”是不易的戰略準則。

  明乎於此,也就看懂了改革開放以來,為何幾代中國領導人對台灣問題始終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這個大政方針的產生,是改革發展的時代所造就的,其思想基礎,追根究底,是屬於一種東方式的辯證思維——融合性思維。在筆者看來,所謂融合性思維,具有如下幾個重要特徵:

  1、融合的詞意本身就表示要向一體化、同質化方向發展。融合是一個漸進變化的過程,也是一個長期的、非強迫性暴力性的相互磨合,調適,趨同過程。融合具有自覺、自願的特徵。

  2、融合性思維是一種辯證性思維,在這個辯證體中,差異性與同一性共同構成矛盾的統一體,在矛盾向同一性轉化的過程中,差異性始終存在,衹是不斷縮減,但不會消失。如果差異性消失了,這個矛盾辯證體也就不存在了。

  3、融合性思維有強大的包容性。雖然融合的目的是去異質化,但融合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通過不斷發展,創造條件,逐漸轉化實現融合。在條件尚不具備時,並非一味強求同一,而是允許和而不同,尊重差異,包容差異。這也是“一國兩制”思想的精華所在。

  秉持著這種融合性思維,幾代中國領導人不斷提出促進兩岸關係發展、兩岸經濟社會融合與發展的一系列政策:首先是力促兩岸開放交流,實現全面“三通”的目標,使兩岸關係打破幾十年的冰封與對峙,開始了正常的交流交往過程。其次是提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策,兩岸簽署了20多個協議,從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大幅度開放,使兩岸關係進入制度化發展的新階段。第三就是十八大以來,根據兩岸關係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進一步在和平發展的基礎上提出融合發展的理念,輔之以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措施。在島內政治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之時,仍然毫不動搖,堅持以我為主,積極主動地推行原本考慮在兩岸統一後方實施的對台灣同胞的一系列優惠政策,讓台灣同胞切實看到和嘗到統一的好處與種種優惠便利,使兩岸同胞真正感受到“一家親”的體驗,使兩岸經濟和社會發展通過融合,實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與一體化。

  如同學者所言,融合發展的概念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理念的重要補充與完善,可以避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走偏方向,從而保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終目標是走向和平統一,而不是和平分裂。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是大陸探索如何處理好統一前兩岸關係的重要舉措,使中國的和平統一通過融合的方式,真正達致“心靈契合”的高度;而非傳統的暴力碾壓式“征服”的方式,這無疑是符合時代進步和普世價值要求的最高水準的統一模式。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 融合發展的過程,就是一個爭取人心的過程。通過這種“不統而統”的方式,實現融合式統一。在這個融合式統一的過程中,發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証是打破兩岸“身份界限”的重要一步,也是融合性思維的具象化體現。我們相信,在融合性思維的指引下,未來大陸還會出台更多、更務實的政策,以推動和完善融合式統一模式的形成,更多地為台灣民眾接受和認同!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8年11月號,總第251期,編輯思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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