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的南雅加達法院22日以涉嫌煽動和策劃多起恐怖襲擊事件的罪名,判處印尼宗教人士阿曼·阿卜杜勒-拉赫曼死刑。
據印尼媒體報道,由5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小組一致認為,阿曼·阿卜杜勒-拉赫曼的恐怖主義罪行證據充分,且沒有理由赦免,但允許其在7天內提出上訴。
印尼檢方上月提請判處阿曼·阿卜杜勒-拉赫曼死刑。檢方認為,現年46歲的阿曼·阿卜杜勒-拉赫曼在2016年至2017年間煽動和策劃了5起恐怖襲擊事件,包括2016年1月的雅加達市中心爆炸案和2017年5月的雅加達公交車站爆炸案。
據報道,阿曼·阿卜杜勒-拉赫曼還曾於2004年和2011年因製造炸彈和在亞齊協助設立恐怖分子訓練營兩次入獄。
此外,阿曼·阿卜杜勒-拉赫曼還是印尼恐怖組織“神權游擊隊”的創始人和精神領袖。該組織宣布效忠極端組織“伊斯蘭國”,並在印尼發動多起針對警察、平民和宗教場所的恐怖襲擊。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