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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進滿88號漁船,被扣留在福建泉州圍頭港。(陳雙全臉書) |
中評社台北11月14日電/今年7月初大陸“伏季休漁”期間,因在金門海域捕撈小管而遭大陸海警扣走人船的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傳出最快可望在15日繳清罰款後獲釋。
澎湖兩岸交流協會理事長、無黨團結盟立委陳雙全、議長陳毓仁父子、林炳坤、大進滿88號船東及船員等一行人,14日下午從金門循小三通搭船至廈門再轉赴泉州,與台辦人員進行最後協調。順利的話,預計最快明天辦完手續、繳清20餘萬人民幣罰款,洪姓船長及大進滿88號便能獲釋,並與隨行前往的船員一起由圍頭港啟航返回澎湖。
《中時新聞網》報導,林炳坤說,他們就是去接人跟船,把事情辦好就好,至於細節要等與台辦見面後談了才知道。至於陸方最終採取行政罰而非刑事罰,將處以人民幣20多萬罰款釋回,林炳坤認為,陸方已算很具善意。
林炳坤指出,兩岸關係緊張,海基會、海協會與對岸沒有溝通管道,光靠民間團體居中調解,類似糾紛,只要牽涉到法律問題,處理起來就很棘手。所以他參與大進滿88號斡旋後,原本預計3個月時間內,就能將滯留大陸的洪姓船長及漁船領回。未料兩岸關係緊張,橫生枝節,協商過程縛手綁腳,因此多拖了1個月。
不過林炳坤強調,大進滿88號事件也警示台灣漁民,在對岸伏季休漁期間,絕對不能擅闖對方領海捕撈,也說“若休漁期間我們去捕魚沒事,對岸漁民卻不能捕,對他們也不公平”。
“大進滿88號”是6月30日自西嶼竹灣漁港出海,7月2日在中國大陸伏季休魚漁期間,越界捕撈小管時,遭大陸海警船以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在底拖網禁漁區線內違規拖網作業”,且“使用的網具遠小於‘國家’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登檢。將洪姓船長、丁姓台籍船員及印尼籍里多(RIDHO NUGROHO)、益塔(ISKANDAR)、里揚(SENDI RIYANI)三名漁工,共五人連人帶船押往泉州圍頭港留置。
其中,丁姓澎湖籍船員和3名印尼籍漁工,因大陸認定係聽從船長指示,情節輕微,因此在8月13日獲釋,並以陸漁船載至外海,由船東許國文通知在附近作業同船隊的“大進滿96號”接駁上船。原本將繼續在海上作業,15日才會回澎湖。但大陸台辦獲知後,致電提醒“目前大陸仍在禁漁期,既然已放回去,就不要在海上多逗留”。船東從善如流,在14日凌晨安抵澎湖馬公漁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