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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王鴻薇稱“法院認證”陳建仁論文抄襲。(照片:王鴻薇臉書) |
中評社台北2月2日電/針對“行政院長”陳建仁涉及的論文抄襲爭議,中國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過去陳建仁自己曾經因為投稿Cancer期刊,別人說他涉嫌抄襲憤而提告,結果卻是“法院認證”陳建仁敗訴。王強調,真理越辯越明,陳建仁的抄襲案,越護航只會讓這個過去的瘡疤,再一次完整的公開在眾人面前。
王鴻薇在臉書PO出2008年1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內容,陳建仁提告誹謗,地院判決敗訴。
陳建仁擔任“國科會主委”期間,掛名共同作者的論文出現抄襲爭議。該篇論文是由台大醫學院醫師陳冠宇所撰寫,陳建仁和時任台大副校長楊泮池同為掛名的九名共同作者之一,楊泮池在第一時間對社會道歉並辭職,事後他出面說明是審查時的“抄錄不當”而非抄襲,經修改後已獲期刊刊登。
王鴻薇臉書全文如下:
真理越辯越明,陳建仁的抄襲案,越護航只會讓這個過去的瘡疤,再一次完整的公開在眾人面前。
陳建仁過去涉及抄襲爭議,可以說除了他自己本人以外,所有人都幫他護航,但是為什麼,陳建仁對此從來都不正面回應?
事實上,過去陳建仁自己曾經因為投稿Cancer期刊,別人說他涉嫌抄襲,憤而提告,結果卻是“法院認證”陳建仁敗訴!
根據台北地院2008/1/31判決文指出,“國科會主委”自己是論文抄襲案的主角之內容,其學術倫理委員會對中興大學的倫理案大開鍘刀,祭出停權多年之處分,卻對主委涉案不敢聞問。”之文字內容顯有依據,並非憑空杜撰。
抄錄不當就是涉及抄襲!我呼籲這些民進黨側翼、網軍以及陳建仁本人,對於過去經過“國外”雜誌編輯指正、學校學倫會判定、法院認證的抄襲,不必再繼續逞這種口舌之快,難道民進黨繼為林智堅對幹台大,還想要為陳建仁對幹“中華民國”法院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