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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判定許淑華論文 屬原創但涉不當引述
http://www.crntt.hk   2022-10-12 09:49:47
國民黨南投縣長候選人許淑華。(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中10月12日電(記者 方敬為)中國國民黨南投縣長候選人許淑華遭指控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許自行函請逢甲大學召開學倫會審查,11日查核結果出爐,校方判定論文仍屬原創,但涉及“不當引述”,不過未達情節重大、需撤銷學位的程度,要求許淑華完成修正,送交學校備查。許淑華今天上午10點30分將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說明。

  許淑華遭爆料2009年在南投市長任內,取得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在職專班碩士學位,論文題目“公部門結合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研究-以南投市為例”,與時任南投市公所專員謝百傑的研究報告雷同,且經比對,出現單一章節相似度分別高達五成、甚至七成,引發外界質疑許的碩士論文涉抄襲。

  許淑華函文給逢甲大學自請調查,逢甲大學也收到民眾檢舉信函,組成“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審查許淑華的碩士論文,共召開4次審定委員會議,11日公布審議結果。

  逢甲大學表示,審定報告內容指出,經審視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共計227頁)關係人研究報告(共計32頁)兩者內容、章節之安排,及其論文核心包含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訪談資料分析及研究發現等,皆有差異。此外,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完成於關係人研究報告公布之先。基於審定委員之共識決,判定該論文之原創應屬於被檢舉人,惟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仍存有引用瑕疵之情事。

  逢甲大學指出,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經審定,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根據“逢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九點規定,審定委員會依權責做出“被檢舉人於本學期內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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