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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29日召開“過半民意不信賴,雙標“總統”拖垮司法公正性”民調記者會。(中評社 鄭羿菲攝) |
民調問到,現在設有15位大法官,主要工作是召開“憲法”法庭,決定法律是否違反“憲法”,宣告法律有效或無效。目前“憲法”法庭並沒有明定需要多少位大法官參與才能夠審理案件,有人認為“憲法”法庭開庭審理案件,需要明定大法官最低參與人數”,請問您認不認同這個說法?結果顯示,63.2%受訪者認同,18.6%不認同,18.2%不知道或拒答。
民調又問,目前“憲法”法庭,只要有出席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就能宣告法律“違憲”,有人認為“宣告法律“違憲”的門檻,應該從出席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提高至出席大法官三分之二同意”,請問您同不同意這個說法?結果顯示,68.0%受訪者同意,21.8%不認同,10.2%不知道或拒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