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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說明覆議理由?卓榮泰:依照程序面對
http://www.crntt.hk   2024-06-11 11:02:51
卓榮泰(中)施政報告前受訪,右為鄭麗君、左為龔明鑫。(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6月11日電(記者 鄭羿菲)“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提出覆議,“立法院”研議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到院會說明覆議理由,外傳最快落在6月18日。卓榮泰11日表示,“行政院”目前還未收到“總統府”相關來文,一旦進入覆議程序,完全尊重“立法院”任何決定。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過程中朝野強烈對立,不僅有藍綠白“立委”肢體衝突混戰,泛綠陣營更發動群眾集會三度包圍“立法院”,而卓榮泰6日以7大理由提出覆議案,但按照現行藍白委佔“立委”席次多數的情況下,覆議成功可能性極低。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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