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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法案暫不生效?郭正亮驚爆後果
http://www.crntt.hk   2024-05-30 10:23:27
郭正亮在政論節目發表評論。(截自“綠也掀桌”YouTube直播畫面)
  中評社台北5月30日電/“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一定會提“釋憲”,也聲請緊急處分。前“立委”郭正亮指出,“憲法”法庭如果同意暫時停止實施,就炸鍋了,這等於是司法權對抗立法權!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國改革法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一定會提“釋憲”,現在加緊腳步,找學者專家寫“釋憲”文,也會緊急處分。

  前“立委”郭正亮29日在政論節目《綠也掀桌》披露,柯建銘提出兩個案,第一個是聲請在“釋憲”前暫時停止實施,“憲法”法庭如果同意這一條,就炸鍋了。這等於是司法權對抗立法權,但司法權憑什麼凌駕立法權?美國國會就曾經修法報復司法機關。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另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3條,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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