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據觀察者網援引微信公號“廣西高院”9月7日消息,2022年9月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港市委原書記、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原廳長李新元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李新元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新元利用擔任欽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貴港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土地開發、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新元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李新元具有索賄情節,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鑒於其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退出大部分贓款贓物,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2022年2月,廣西召開全區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並播放了專題片《沉重的懺悔、深刻的警示》。其中,李新元曾聲淚俱下地懺悔:“貪權、貪財、貪色……我的問題太嚴重了!”
2月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介紹:此次全區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與該區紀委十二屆二次全會套開,這在廣西尚屬首次。6名嚴重違紀違法的“案中人”在警示教育專題片里出鏡,這些案例深刻揭示了腐敗分子墮落的根源就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同時凸顯家風不正等問題的危害。
會議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自治區設主會場,14個設區市設分會場,實現全區領導幹部接受警示教育全覆蓋。紀委全會套開警示教育大會,進一步拓展警示教育的廣度和深度,把黨中央“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永遠吹衝鋒號”的部署要求傳遞到每一位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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