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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陳玉珍受訪。(中評社 鄭羿菲攝) |
李進勇強調,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選舉時中央機關、地方政府都不可以在競選活動或罷免活動內,從事有關競選或罷免宣傳相關的行為,但這是“對人”選舉的規定,在公投法的程序中就沒有這樣的規定,對人與對事不同,希望社會各界理解這兩個選舉的不同之處。
陳玉珍則認為,公投也是在行政中立法規範,不能基於權勢叫其他人投什麼樣的票,即便是在民營機構,而沈榮津是“行政院副院長”,當然也是公務員,不可以做這樣的事情,不要用政府資源進行反對公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明明白白有規定。
陳玉珍也說,她有注意到“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不適用,請蘇貞昌回去把行政中立法拿出來看一下,裡面寫的是選舉罷免,公投也包含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