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少康4日舉行記者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
趙:兩個案子我跟大家說明一下,實質的內容,第一個是我2月22日,過年以後要到地方法院作證。大家請注意,我不是被告,我是證人,傳我作證的,既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也不是馬英九。傳我作證的是中投的董事長跟總經理張哲琛跟汪海青。我在想、我推測為什麼傳我作證呢?一定是要我證明他們的清白,他們怎麼清白?大家在討論合約的時候,他一定很拼命爭他的權益,我爭我的權益,這是一個商業的談判。
趙:他們可能要我證明我跟他們沒有什麼私交,也沒有私下往來,我從來沒有請他們吃過一頓飯,如果談在談判的時候用餐的時間,都吃他們的便當,我也沒有送他們任何禮物,也沒有送襯衫,也沒有送股票,也從來沒有私下給他們一分錢。他們的大概就是要我證明這個了。
趙:我想,檢察官、法官可能也會問一些,就是證人該怎麼樣就是據實答覆,那你要注意什麼?你是要怎樣?那是要檢察官本來沒有問題,故意問很多問題把我問倒是這意思嗎?還是問完後把我當庭抓起來,是這意思吧?我是證人,證人不會變被告,除非我做偽證,我也不會做偽證。
趙:至於第二另外一個案子在行政法院,是因為黨產會把中廣認定為附隨組織,是中廣控告黨產會,大家知道嗎?我們是原告,我們是打行政訴訟,我們原來打的官司叫做停止執行,這我們已經贏了,所以現在不能執行。現在打的是本訴,到底中廣是不是國民黨的附屬於組織?我就講過中廣怎麼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所以在法院打官司,打下去起碼2年、3年、4年、5年不知道了,因為在一審還要到最高,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就尊重司法,林錫耀說時間點很奇怪,趙少康這時間點為什麼跳出來?那什麼時候時間點不奇怪?假定這個案子要打5年,是5年以後我再跳出來不奇怪嗎?
趙:所以我都不懂,我覺得不好,錫耀兄!我們老朋友了,在這個時候這樣講不好,真的是不好,我很善意的規勸你們真的是不好,司法的事情我們就尊重,雖然我們的司法是讓人家懷疑的,林洋港以前當“司法院長”的時候說,司法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我現在每天在地上到處找皇后的貞操到底在哪裡?找不太到耶。光是蔡英文任命他的表姐夫(吳明鴻)當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就知道,司法你怎麼會相信他的貞操呢?
趙:行政法院是民眾有委屈,比如說好,當場會裁定我們要打訴訟,最後打到最高行政法院,那個是人民有委屈,要跟政府爭一個公道。院長是蔡英文的表姐夫,將來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裁定我會服氣嗎?我會相信嗎?雖然我們必須要走這個流程,但是為什麼沒有信心?
趙:蔡英文的手怎麼可以伸到司法裡面來?怎麼可以這樣子?所以我覺得從這邊再加上林錫耀樣講,我覺得實際上是好像已經無法無天了,現在已經視司法為無物了,可以這樣子搞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