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謝丹表示,與實質審查相比,自主登記能夠顯著提高登記效率,也符合現代登記服務理念和國際上最佳實踐經驗。從國際上看,目前已經有71個經濟體建立了基於互聯網的動產擔保統一登記系統,登記機構不做實質審查也成為通行做法。
對於在自主登記模式下如何保障交易真實性,謝丹表示,一方面是辦理登記的擔保權人有動力和意願全面準確地填寫登記信息,另一方面是如果出現錯誤或虛假登記,登記系統會提供充分的救濟渠道。
央行征信中心主任張子紅強調,從動產擔保的登記實踐看,辦理登記的擔保權人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一般都會全面、準確、如實的公示自己的擔保權利。另外,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市場主體對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登記機構不作實質性審查也已得到了司法審判的支持。
嚴查非法從事征信業務行為
田地表示,國務院出台的《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未經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個人征信業務”。因此,個人征信業務需要持牌經營,並納入征信監管。打著大數據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號,未經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
田地介紹,《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期正在司法部網站和人民銀行網站同時對外公開徵求意見。辦法把為金融經濟活動提供服務,用於判斷個人和企業信用狀況的各類信息均認定為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信息對個人和企業作出畫像、評價等活動均認定為征信業務,從用途上明確了信用信息和征信業務的範圍和邊界。
田地表示,近年來隨著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應用,應用數字化手段探索征信服務新模式,在進一步拓寬征信業務範圍、提供多樣化服務的同時,非法從事征信業務、侵害信息主體權益等問題也越發突出。《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出台後,人民銀行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非法從事征信業務的行為,規範征信市場發展,使征信業步入有規可循、公平競爭、高質量發展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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