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音江坦言,儘管不少地方已經明確禁止平衡車上路,但現實中往往以勸阻和批評教育為主,主要還是依靠自我約束。所以總體執行效果並不理想,行人在城市道路上快速騎行電動平衡車的現象並不少見。
另一個值得重視的現象是,事故發生時,很多騎行人沒有佩戴任何護具。北京兒童醫院順義婦兒醫院官網披露,2020年5月某一晚,該醫院綜合外科朱醫生在值班期間接待4位騎行電動平衡車導致摔傷來急診的兒童,年齡最小的只有4歲,最大的也才10歲,沒有一個兒童佩戴防護用具。
化國宇說,“一個重要原因是,電動平衡車無論是被當作兒童玩具,還是交通工具,在銷售時商家都過於強調其娛樂性、便利性,而對於其存在的風險缺少提示。”
這一點,從中消協接到的投訴舉報中也可以得到印證:很多消費者反映在購買電動平衡車時,經營者一直宣稱該產品容易操作、是安全的,甚至有一些產品在廣告中展示的騎行人員也沒有佩戴任何安全護具。
完善產品安全標準 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隨著電動平衡車的熱銷,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投訴和消息報道時有發生,但其風險尚未引起消費者的普遍關注,特別是未引起廣大未成年人家長的足夠關注。
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強化對電動平衡車市場監督,中消協近期發布消費警示:電動平衡車產品屬性不明確,不當使用風險大,有些嚴重的意外事故可能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影響孩子今後的成長和生活。因此,出於安全健康考慮,不建議家長為年齡較小的孩子購買和使用。
中消協認為,電動平衡車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機動車道騎行,只能在一些專用場地或封閉場所使用。使用時應盡量選取路面平整、沒有其他車輛以及行人較少的場所,保證騎行者和他人的安全。
中消協提醒消費者,騎行電動平衡車時,應注意控制速度並與其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論是“新手”還是“熟手”,均應勻速慢行,切不可盲目追求“飛一般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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