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3日電/據文匯報報道,面對警方依法維護治安及暴徒以市民為襲擊對象,反對派卻“睜一眼、閉一眼”。11月13日文匯報發表評論文章《反對派與燒人暴徒冇分別》指出,面對持續至今已達五個月的暴亂,反對派縱容暴力、偏私護短,一再為暴徒撐腰,前天馬鞍山行人天橋上那個慘不忍睹的“火人”正正就是反對派“縱暴”“煽暴”惡行的結果。以下為全文:
近日暴亂升級,暴徒“化整為零”,在各區堵路縱火搞事,導致發生多宗嚴重受傷事故。
然而,面對警方依法維護治安及暴徒以市民為襲擊對象,反對派卻“睜一眼、閉一眼”。一方面對警方的執法行動作出質疑,另方面對暴徒“火燒市民”的暴行卻視若無睹、不置一詞,好像沒有事情發生過一樣,其冷血程度與縱火暴徒可說如出一轍。
事實是,自暴亂發生以來,反對派特別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一直在扮演著極不光彩的幫兇角色,他們中有些人甚至直接參與暴亂,和兇徒無異。面對持續至今已達五個月的暴亂,反對派縱容暴力、偏私護短,一再為暴徒撐腰,前天馬鞍山行人天橋上那個慘不忍睹的“火人”正正就是反對派“縱暴”“煽暴”惡行的結果。
在暴亂中,反對派議員完全是“選擇性公義”,凡有暴徒如“民陣”岑子傑之流“遇襲受傷”,哪怕只是傷點皮肉,也會如“戲子”般躺在地上擺正姿勢等《蘋果日報》記者來影相放上頭版,他們例必大加譴責,又是記者會、又是發聲明,要求警方追究和“緝兇”;但是,面對被暴徒用磚頭、鐵通、木棍打傷的執法警員,面對只是路過講幾句不同意見就被打至半死的市民,以至大批被暴徒“裝修”的商舖和食肆,他們卻好像盲了、聾了一樣“睇唔到”、“聽唔見”,不要說譴責,就連兩句最起碼的關注也沒有,其“大細超”的程度令人不齒和憤慨。
事實是,眼前這場暴亂,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正是“始作俑者”,當日修例提出,他們即帶頭大鬧立法會,製造了前所未見的“議會暴力”,當日鬧事的七名議員日前才以阻撓其他議員開會控罪提堂。反對派議員想在暴亂中撈一把,目的只是為了議席和一己之私,他們的無恥和不負責任應該受到最強烈的譴責。
(來源:文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