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說事’有點像‘曬黴’,陽光會把黴菌曬掉!”葛聰敏感慨,“一開始,我擔心‘說事’會給村兩委‘添堵’,時間長了之後發現,‘說事’讓老百姓明白,村幹部清白,實際上是‘疏堵’的!”
眼下,在象山農村,無論大事小情,“有事,阿拉好好說”已經成為口頭禪,借助“村民說事”平台,民意“零距離”,幹群“面對面”,一起求出了發展的“最大公約數”,畫出了和諧的“最大同心圓”。
依法治村,遇事找“法”成習慣
在浙江農村,“法”字隨處可見。在餘村,法治宣傳戶外大屏幕時常播放著普法節目;在桐鄉市屠甸鎮榮星村,村道兩旁、村中長廊等地,隨處可見“酒後駕車違法紀,邪教賭博要嚴打”之類的法治標語。
建設法治鄉村,浙江多地著力開展法治宣傳工作,推動村民樹立起法治意識。司法、公安、城管、綜治各線還與村委緊密配合,堅持依法辦事,村裡逐漸形成了“遇事找法、辦事依法”的氛圍。
“自家地上想種啥就種啥,不違法”,這是前些年餘村一些村民的想法,村民砍竹毀林、改種白茶的事件時有發生。實際上,私自毀林種茶會帶來嚴重的山體滑坡、水土流失等問題,法律明令禁止。以前,村幹部苦口婆心地講,作用不大。現在,駐村法官李芳從專業的角度講解:這具體違反了刑法、森林法哪些條款,以前有哪些類似的判例,很多村民都聽了進去。
駐村法官幫助村民用法解決了一件件土地糾紛、旅遊糾紛、勞動爭議,越來越多的村民相信“法”的力量,村民們的法治意識大大增強。
在象山,“村民說事”成為鄉村法治的實踐平台,越來越多的農民“從信訪轉向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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