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筆者最近也研究發現到,落實台胞身份一致化,也是鞏固主權與落實“台胞是中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事實”就是最好最直接的方式。尤其是依據《中國公民來往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二條就明白寫到,“居住在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簡稱台灣居民)”,所以大陸能完成台灣同胞身份一致化,讓台胞主動納入“三號”系統(身份證號、社會保險號與稅號),讓台胞因提前納入體制,使其自然的落實一個普通中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到時,筆者相信台灣同胞不旦會非常緊密與大陸融合外,更重要也是一種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描述的“台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一部分”,而且還可以向國際鐵實的證明台灣就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一部分,因為台灣同胞已經在生活上與社會裡落實了一個“中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台灣同胞不旦擁有一般中國公民的參政議政與入黨等權利和享受一般中國公民的社會保險福利外,更重要台灣同胞還因落實參與稅務與社保繳納,而落實一個普通中國公民的義務,也是作為台灣與台灣同胞是中國領土與是中國公民的最好國際事實證明。所以,不論是對內對外,讓台胞落實一個普通中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其實就是最好證明台灣是中國領土的法理方式。
還有,鑒於台灣地區最近在外事與體育場合上,大搞荒腔走板的台獨正名表現,導致在台中本來要舉辦的東亞青年運動會被取消,而台灣選手們失去表現自己能力,為中華民族效力的機會,未來台灣地區的運動前途也可能因台獨,常常出現被取消舉辦與參加資格,甚至被國際奧會給踢出代表權的可能性也增加。因此,筆者也建議大陸未來可以主導組織一支“中國台灣隊”,並與“中國香港隊”、“中國澳門隊”一起參加各種國際比賽。然後,凡事願意來參加“國際賽事”使用“台胞證”的台灣選手、教練、裁判與技術設備的廠商,都可以以“中國台灣隊”的名義對外比賽。這樣台灣同胞既不會失去參加國際賽事的資格,也可以享受到真正大陸自己國際比賽的培訓。當然,這也同樣帶給島內各種競技產業廠商一個長治久安的穩定賺錢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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