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8日電/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在大公報發表評論文章:立法會昨日以40票贊成、2票反對,三讀通過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標誌著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完成。多位議員發言支持通過條例草案,認為今次完善選舉制度體現“愛國者治港”的原則,而增加立法會議席兼顧社會不同階層的聲音。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昨日發表談話表示,香港特區立法會當日審議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這是依法治港、撥亂反正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將開啟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
香港中聯辦昨日發表聲明表示,條例草案貫徹了全國人大“3.11”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3.30”修法精神,合理吸收立法會和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充分體現香港社會的共識,是一份具有民主性、開放性、進步性的法案。
正如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聲明所言,新選舉制度的通過,是香港政制發展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開啟了“港式民主”新篇章。
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好制度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應該建立一種什麼樣的民主制度?鄧小平先生早就說過,不能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其中的道理很簡單,香港的政治體制不同於西方,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是一個國家。雖然其社會制度有別於內地,但同屬於一個中國,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中,都不能套用西方的民主制度。香港必須探索一種獨具特色的“港式民主”模式。
“港式民主”的理念和原則早已體現在基本法當中,但由於回歸以來缺少落實基本法的相應機制,“港式民主”一直懸空,沒有落地,甚至出現了“港獨”勢力利用選舉制度的缺陷、“鑽入體制反體制”的現象,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港式民主”必須遵循“一國兩制”方針,必須在基本法規定的範圍內發展民主,不能無邊無沿,甚至企圖動搖基本法。此次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正是遵循“一國兩制”方針,按照基本法的要求,堵住“港獨”勢力滲透到政權機關的漏洞,也將徹底杜絕香港因選舉而引發的周期性社會震盪,有助於香港實現良政善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