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1月底,一天上午,一架灰綠色兩翼飛機在船上空盤旋,發出嗡嗡聲。船員們好奇地朝飛機招手,只見飛機帶著閃光,兩三分鐘後,飛走了。
申文波開始有些起疑。進港裝貨時間一再推遲、取消,而且船剛到馬國海域就關閉了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不符合航運國際公約中AIS 24小時開啟(除非進入海盜區)的規定。再加上又遇到了執法船、軍機,他擔心航次有問題,於是寫了份聲明書,表示是合法船員,絕不做違法的事,要求再進港要看文件手續,其他船員也紛紛簽字。
船東回復他們,馬國負責裝貨的貨主正在辦手續,“航次絕對是合法的”,手續不全不會再進港。
船繼續漂航了半個月,12月15日接到返航回國指令,船員們一片雀躍。沒想到,次日晚上,又接到指令掉頭回馬達加斯加,並將船開到指定位置,與護航船匯合,代理到時候會上船。
申文波察覺有問題,他召集船員開會,要求船東出示航次指令、代理信息、貨物信息等材料,被拒絕後,他提出離職,船東批准了。
船長於天財顯然也發現有問題,但他還是按指令行事,偷偷找船東簽了份《個人利益保障協議》,上面寫著,他如果觸犯法律、被扣押或入獄,船東每月要付他2.2萬元的工資,留下法律污點的話,另給30萬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