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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開道沆瀣一氣,孫小果的保護傘這樣形成
http://www.crntt.hk   2019-12-16 10:02:08
圖源:央視新聞
  中評社北京12月16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2019年12月15日,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等分別對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職務犯罪案公開宣判。

  “孫小果案背後19把‘保護傘’全判了!”媒體報道的標題精煉、準確。

  不過,除了這19名被刑事追究的,還有幾個人也算孫小果的“保護傘”。12月14日,中紀委和雲南省紀檢監察機關通報了對涉孫小果案領導幹部的黨紀處分,受處分者包括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趙仕傑,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許紹政,雲南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參事鄭蜀饒,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馮家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孫小虹(正廳級)。

  其中,中紀委通報對趙仕傑在孫小果案中所起作用作了如下認定:“利用擔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職權,在孫小果案申訴再審過程中,違背事實和法律規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審判人員枉法裁判,致使孫小果由死緩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

  一個案件“撂倒”這麼多人,的確觸目驚心。孫小果從死刑到死緩,從死緩到有期徒刑20年,再到不斷減刑提前出獄,這些人在其中承擔的角色、所起作用不同,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缺少了其中哪一環,孫小果都不可能“逃出生天”並那麼快出獄。

  這些人惡有惡報令人欣慰,但案件經歷不應有的波折、代價也是巨大的。探究“保護傘”形成過程,對於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具有重要價值。

  “保護傘”是如何形成的?

  “保護傘”形成,最關鍵的無非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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