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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析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戰略
http://www.crntt.hk   2019-05-27 00:14:45
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與法治發展論壇召開(中評社 張心怡攝)
 
  第三,港澳與內地的“雙向開放”難題,既然是一個大灣區,就不能僅僅是內地城市對港澳單向開放和提供更多便利,也需要港澳對內地合理開放,這種雙向開放固然由於體量差異而不可能對等,但也需要逐步放寬及可比較

  第四,香港社會還存在一定的本土主義與“港獨”威脅,存在這些反對力量背後的國際勢力,他們顯然會構成大灣區融合發展的阻礙性因素,如何從香港本地法治及國家管治的角度合理管控和遏制這些干擾,確保參與大灣區建設的香港社會是一個憲法與基本法秩序鞏固的穩定社會,也是對中央和特區的一個挑戰;

  第五,一定程度和多種形式的地方保護主義需要通過民主協商、制度管控、政策協調等方式予以壓制及化解,從而達到大灣區產業分工與利益分享的最優化及公平性。 

  田飛龍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及應對逆全球化與貿易戰風險的戰略性舉措,也是支撐“一帶一路”及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的樣本性實驗。規劃綱要科學合理,細致入微,對大灣區的發展主題、城市分工、制度創新、技術突破及融合發展提出了層次分明、有機協調的規劃安排,同時回應和回答了中國如何堅定推動改革開放深入發展及引領新一輪全球化與全球治理的若干基本問題。

  田飛龍指出,規劃綱要的進一步落實需要做好五項工作:一是中央的統籌領導,尤其是協調消除灣區內影響人員、資源自由流動的制度壁壘和政策障礙;二是港澳居民“同等待遇”的充實化和先行先試,比如報考公務員、參軍等,解決港澳居民對國家的認同問題;三是稅務協調方案,即通過區際協議解決港澳居民在內地以及內地居民在港澳的重複徵稅與稅負合理化問題;四是有序引入香港在社會管理與專業服務方面的先進制度安排與技術標準,整體提升大灣區社會服務標準化與優質化,形成對港澳及全球人才更大的吸引力;五是加強內地與港澳法律事務合作,完善仲裁中心建設和爭端解決機制整合,推動灣區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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