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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女死者的父母先後五度去信向林鄭月娥求助 |
中評社香港2月20日電/港男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後潛逃回港一案,促使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容許以個案方式移交逃犯。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受害人父母多次寫信給特區政府及她本人求助,她不忍心硬著心腸不理會,強調案件有時限性,如慢慢進行公眾諮詢,恐怕幫不到今次個案。
五收受害者父母求助信
林鄭月娥稱,受害女子的父母沒有停止過寫信給特區政府,先後有五封信寫給她本人,直至今年的一月仍在寫信,“如果大家看過這些信,都會覺得一定要盡量去幫。”她說,在修訂的過程需要在立法會經過草案的審議才能夠落實執行,而不是行政手段,立法會有充分的討論;又表示社會有很多近乎是天馬行空或者過分擔憂的評論,保安局局長會繼續向社會解釋。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