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人民法院近年來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為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8年全國法院新收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分別為5843件、7990件、8480件、9183件,同比分別上升108.23%、36.7%、6.13%、8.29%;審結非法集資案件分別為3972件、6999件、8555件、9271件,同比分別上升70.1%、76.2%、22.2%、8.37%。
近年來,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從嚴懲處的方針,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2015年至2018年,集資詐騙犯罪案件的重刑率連續4年均超過70%,監禁刑率連續4年均超過90%,遠高於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監禁刑率。同時依法用足用好財產刑,從經濟上最大限度剝奪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
據悉,近年來非法集資組織化、網絡化趨勢日益明顯,綫上綫下相互結合,傳播速度更快、覆蓋範圍更廣。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著“金融創新”“經濟新業態”“資本運作”等幌子,從種植養殖、資源開發、房地產向投資理財、網絡借貸、股權衆籌、虛擬貨幣轉變,迷惑性更強。“金融互助”、消費返利、養老投資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案件多發,層級擴張快,傳染性很強,金融監管、防範打擊難度加大,容易形成跨區域大案。據統計,2017年通過互聯網宣傳、集資的案件達到案件總數的20%以上。
據了解,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從嚴懲處非法集資犯罪,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促進非法集資案件審判、處置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工作專業化水平;進一步形成打擊合力,在黨委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下,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確保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