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大華網路報:黨產會冷血清算 違憲違法反民主
http://www.crntt.hk   2018-08-19 09:19:43
 
  專欄說,事實上,有關公職人員退休職的法制主管機關為“考試院”,但“考試院”正因為該條例所定“扣除年資重新核定”及追繳所謂的“溢領”,乃高度涉及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而違憲,故連當成對案的條例草案亦未提出,此也極可能是法制主管機關放棄提出草案的首例。“考試院”在去年3月曾向“立法院”提出報告指出,原本社團年資和公職係規定“相互採計”,亦即公職人員最後在黨職辦理退休,該社團機構亦採計公教職的年資併計核算退休金,故而“並無“司法院”釋字第525號解釋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即可知“考試院”的立場亦認為,該條例涉及違反信賴保護之“憲法”基本原則。 

  民進黨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25號解釋認為,社團與公教職年相互採計辦法自始即違反公務人員退休法所定“本法適用範圍,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並經銓敘審定之人員”,故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惟該條文是規範得以辦理退休的資格,而非規定採計退休年資的範圍。何況,“考試院”亦曾表示:“若強制剔除原已採計之社團年資,則原由公部門轉任是類社團並辦理退職者,是類社團亦可要求將其已採計之公部門年資給與回歸由政府負擔”。 

  民進黨刻意忽視台灣走向民主化前的動員戡亂時期,黨政不分也意味了黨也負有政府的職權;如國民黨大陸工作會的敵後工作同志、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救助災胞及空運物資給大陸、反共“救國團”的反共救國等,難道在那個時代不應算是政府的任務嗎? 更何況,這些團體因為外交環境的惡化,還曾為協助政府擴展國際空間,豈能被刨去其歷史脈絡的根源,被扭曲為不正義而被清算?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