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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中評社 張嘉文攝) |
林明正在記者會上,特別比出“二條一”的手勢,說明這在過去就是指戒嚴時代專門整肅政治犯的“懲治判亂條例二之一條”,如今解除戒嚴都31年了,民進黨政府卻改用“國安法”二之一條繼續整肅異己,用“國安”名義嚴審、嚴辦正當的兩岸交流,“新的二條一”、“新戒嚴”再現。
侯漢廷則說,兩岸三通已經十年,這些年愈來愈多台灣人透過兩岸交流到大陸任職、創業,新黨因應人民需求,服務台商、台生在大陸發展,真要害怕被“危害安全”的應該是大陸才對。蔡政府放話要全面嚴審、嚴查兩岸文化、教育、經貿、觀光等各種交流,像是無涉政治的“百姓論壇”陸方代表申請來台也被拒,然而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當年就登陸出席首屆海峽論壇,還要認出他的人不要聲張,是否也應查查他是否危害“國家安全”?民進黨縣市首長去會見張志軍賣水果就沒有“國安”問題嗎?
陪同出席記者會的律師陳麗玲說,集會結社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參與兩岸交流更不應是原罪,新黨青年根本接觸不了國家機密,而宣揚新黨“和平統一、保障台灣”的理念,這也是“中華民國憲法”的目標,倒是“行政院長”以“台獨”工作者自居,破壞“憲法”規定的現狀都沒事”,毫無公權力的新黨青年主張統一卻會危害“國安”,豈不荒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