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增設的正高級職稱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結構比例按照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及各行業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執行。
部分人才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評定
對引進的高層次、緊缺急需等人才,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評定。各高評委辦公室要建立常設評審組織,對引進的高層次、緊缺急需等人才,採取隨到隨評的辦法進行評定。外省調入人員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確認交由各高評委常設評審組織進行。
援藏、援疆等人員可評高級職稱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入選“千人計劃”、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確認相應的高級職稱。
衛生技術人員、中小學校教師的確認工作由各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確認所需材料不變;自主評聘單位,由單位公開合理安排崗位,評聘委員會確認後,予以聘任。
關於公務員參加職稱評審和初定職稱
從今年起,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都不得參加相應高級職稱評審,包括實行考評結合的系列;初、中級職稱實行全國和省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含大中專畢業生初定職稱)。
關於實行以考代評、全國統一考評結合的職稱
實行以考代評、全國統一考評結合的職稱,個人申報參加考試可不受空缺崗位數額限制,但取得資格後仍須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參加申報競聘。
最後,一起來看看2018年度高級職稱評審計劃表吧~
來源:浙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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