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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中的中華民國問題(下)
http://www.crntt.hk   2016-03-02 00:30:29
 
  (三)民進黨:“推翻+接受”的無奈

  在1987年“解嚴”之前,民進黨的主要政治訴求是民主,其重點反對的是國民黨政權的威權統治,而非“中華民國”。進入20世紀90年代,民進黨的政治訴求開始發生變化,由“民主訴求”轉向“主權訴求”(即追求“獨立建國”)。至此,民進黨對“中華民國”的態度發生了重大變化,開始主張推翻“中華民國”,以建立“台灣共和國”。以1991年10月民進黨“全代會”通過“台獨黨綱”為標志,民進黨開始訴求“獨立建國”,②其具體路徑就是要將台灣從“中華民國”分裂出去,這自然就決定了民進黨不會承認“中華民國”。“台獨黨綱”內含的激進“台獨”主張,增加了台灣選民的顧慮,影響了民進黨的支持率,導致民進黨在接下來的多次選舉中屢屢失敗,無法有新的突破。在這種情況下,民進黨不得不向現實妥協,以施明德、許信良等為首的民進黨中央進行了一次重大改革,於1999年出台了“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式承認台灣現行政治體制即“中華民國”,使得民進黨完成了一次由推翻“中華民國”到接受“中華民國”的轉型。根據該決議文,“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目前國號為中華民國”。這一表述表明,“中華民國”只是“目前國號”,最終目標仍是“台灣共和國”。可以說,民進黨接受“中華民國”是迫於政黨選舉的無奈,故其總是回避“中華民國”,經常以“台灣”偷換“中華民國”的概念,實施“去中華民國”的變相“台獨”政策。③2007年,在“台獨”激進派黨主席游錫堃的主導下,民進黨通過了“正常國家決議文”,該決議文的主要訴求是“正名”、“制憲”,落實“法理台獨”。所謂“正名”、“制憲”就是廢除“中華民國憲法”,重新制定“台灣共和國憲法”,並將“國號”由“中華民國”修改為“台灣共和國”。此決議文為三個“台獨”文件中最極端的一個,但隨著陳水扁主政時期的結束,該決議文基本上失去了政治市場。

  通過以上梳理可以發現,民進黨政治立場和態度經曆了由“反對威權”到“反對中華民國”的轉變,這一變化的動因是其政治訴求發生了變化,即由當初的“民主訴求”轉向了後來的“主權訴求”。未來民進黨對“中華民國”的態度是否會由“暫時接受”走向“永久接受”,尚有待於進一步觀察,但就目前島內的政治生態來預測,這種可能性較大。但是,即便將來民進黨接受“中華民國”,其主張的疆界範圍也僅及台澎金馬地區。總而言之,對於民進黨而言,“中華民國”只具有工具性、手段性意義,而不具有目的性意義,其旨在“借殼上市”,即借“中華民國”之名,達到台灣“事實獨立”之實。所以,民進黨對“中華民國”持有一種矛盾的心態,一方面為追求“台灣共和國”而不承認“中華民國”,另一方面又借“中華民國”之名達到“事實台獨”之目的。

  通過上述(一)至(三)的分析,不難發現,兩岸三方對“中華民國”的口頭宣示與實際作法間均存在自我矛盾或沖突之處,三方均按照政治化、工具性的手法來對待和處理“中華民國”問題。

  五、兩岸須共同面對所謂的“中華民國”問題

  (一)大陸如何面對所謂的“中華民國”問題?

  目前大陸對於“中華民國”的態度多少帶有“回避”意味,但大陸的回避並非意味著大陸方面不敢或無法面對“中華民國”問題,而是因為大陸在“內心深處”堅持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倘若大陸方面直接否定“中華民國”,則有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氣氛。故從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局著眼,對“中華民國”問題采取模糊回避的做法。有些人士將大陸方面的“回避”態度解讀為大陸在“中華民國”問題上“有所松動”,甚至誤認為大陸方面有承認“中華民國”的意向,這純屬錯誤解讀。

  1、大陸不可能承認“中華民國”

  大陸方面認為,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被推翻,已無所謂“中華民國”問題。大陸現在面對的是台灣當局,而不是所謂的“中華民國”。在兩岸統一之前,大陸方面無法從正面來回應“中華民國”問題,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承認“中華民國”會破壞“一中”原則。在台灣社會,“中華民國”具有以下三種意涵:一是“一中”論述中的“中華民國”,強調“中華民國”是“大中國”意義上的中國,堅持“中華民國”政權的唯一“法統”地位,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合法性;二是“獨台”論述中的“中華民國”,通過對主權與治權的區分及對應使用,來強調“一個中國”屋頂下存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互不隸屬的對等政治實體,含蓄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合法性;三是“台獨”論述中的“中華民國”,雖接受“中華民國”為“國號”,但將其疆界範圍限定於台澎金馬地區,通過“中華民國”借殼上市,達到事實“台灣獨立”之目的。在上述三種意涵中,意涵二、三會直接破壞“一中”原則;意涵一雖是“一中”論述,但也會間接破壞“一中”原則,這是因為:在“一中”框架下,倘若大陸承認“中華民國”就等於否定自身的合法性;倘若在堅持自身合法性的同時,再承認“中華民國”,就會導致“一國兩府”或“兩個中國”。

  第二,“一個中國”在台灣不被廣泛認同的壓力。衆所周知,目前“一個中國”認同在台灣日益淡化,台灣主體意識日益增強,“中華民國共識”日漸成為台灣社會的最大共識。在這種情勢下,倘若大陸一旦承認“中華民國”,台灣當局是否會利用被承認的“地位”去從事“台獨”活動?這是大陸方面的憂慮和擔心。如何防範這一情況發生,是大陸的首要關切。也就是說,台灣社會的主體性意識越強,大陸承認“中華民國”的可能性就越小。在此情況下,大陸必將“中華民國”問題界定為政治問題,采取“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的策略與思路,而不會將其作為純粹的法律問題來處理。

  第三,來自大陸民意的壓力。在大陸的一貫政治宣傳中,“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被推翻。倘若承認“中華民國”仍存在,該如何向大陸民衆交代和解釋?另外,兩岸在面積、人口、經濟總量、國際影響力等方面的對比如此懸殊,大陸民衆很難接受所謂的兩岸“對等”。盡管大陸沒有實行西式民主制,但這並不意味著大陸沒有民意表達的渠道,尤其在目前這樣一個互聯網時代。倘若大陸方面承認“中華民國”,必定會導致強烈的民意反彈,屆時大陸政府將承擔巨大的民意壓力。

  第四,來自有關公權力部門的壓力。自1949年以來,大陸方面之所以能將台灣當局牢牢地控制在“一個中國”框架內,並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這是大陸有關公權力部門(譬如軍事、外交、涉台等)長期共同努力奮鬥的結果,可謂來之不易。一旦承認“中華民國”,則意味著大陸“自廢武功”,六十餘年來在國際社會的努力旦夕之間“化為烏有”,一貫堅持的“一個中國”框架被全面顛覆。這樣的結果難免會引發大陸有關公權力部門的強烈反對。

  第五,統一風險及模式選擇的壓力。往屆大陸領導人鄧小平、吳學謙等均曾表達過將來可以通過商討更改國號、共同走向統一的言論,但那是20世紀80年代的政治表態。時代發展到今天,兩岸力量對比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大陸已經充分掌握了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在這種情況下,繼續主張采用“A+A”式共同走向統一(即共同消亡,重新組建一個新的統一國家)的方式,大陸民衆恐怕難以接受。況且,在兩岸統一協議未簽署之前,承認“中華民國”,容易導致兩岸“分裂分治”的凝固化和永久化。

  第六,重構法理論述的壓力。自1949年以來,大陸的涉台政策均建基於“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被推翻這一法理認知,一旦承認“中華民國”仍然存在,不僅意味著在法理上全盤否定了自身的合法性,而且還意味著大陸1949年以來基於“(完全)政府繼承論”所作的法理論述和所制定的一整套涉台政策都需要重新建構。對大陸方面來說,這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現實中均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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