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莊認為,談判藥品在醫院配備,主要受藥品自身價值、醫院選擇、市場供求關係等多重因素影響。
尤其對醫療機構而言,在實行藥品零差率政策,醫院藥品按進價銷售、利潤部分由政府補貼之後,藥品配備、儲存、耗損等都成為公立醫院的成本,藥品從盈利因素變為成本因素,嚴重影響了醫院配備藥品的意願。
同時,根據要求,800張以上床位的公立醫院配備藥品不得超過1500種。“一些已足額配備的醫院,若要新增藥品,需同時調出相應數量的藥品,難度和阻力較大。”曹莊說,同時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審核程序的設定,也會影響藥品能否進院、什麼時間進院。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授陳昊對曹莊的觀點表示認同,“從創新藥上市到入院,醫生和醫院都要經歷從陌生到熟悉的過程。同時,從醫生對藥品的認識了解,到診療規範的制定、形成和調整,再到廣泛使用,也需要時間。”
增加藥事會召開頻次,提升藥品遴選效率
藥品進入醫院目錄,又被成為藥品遴選,北京協和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趙斌介紹道,這是由醫院的內部組織——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
趙斌說,新藥進入醫院,需要經過幾個步驟,首先,一個獲得上市資格的藥品,距被醫生詳細地了解、掌握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信息,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積累足夠多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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