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近日,為保證中小學生享有充足睡眠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明確學生睡眠時間要求。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初中生應達到9小時,高中生應達到8小時。學校、家庭及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強科學睡眠宣傳教育。睡眠是機體複原整合和鞏固記憶的重要環節,對促進中小學生大腦發育、骨骼生長、視力保護、身心健康和提高學習能力與效率至關重要。各地各校要把科學睡眠宣傳教育納入課程教學體系、教師培訓內容和家校協同育人機制,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團隊活動、科普講座以及家長學校、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大力普及科學睡眠知識,廣泛宣傳充足睡眠對於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極端重要性,提高教師思想認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睡眠衛生習慣,引導家長重視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確學生睡眠時間要求。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初中生應達到9小時,高中生應達到8小時。學校、家庭及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三、統籌安排學校作息時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保證學生充足睡眠需要出發,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中小學作息時間。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一般不早於8:20,中學一般不早於8:00;學校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育教學活動,對於個別因家庭特殊情況提前到校學生,學校應提前開門、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課間休息和下午上課時間,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應保障學生必要的午休時間;寄宿制學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確保學生達到規定睡眠時間要求。
四、防止學業過重擠占睡眠時間。中小學校要提升課堂教學實效,加強作業統籌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合理調控學生書面作業總量,指導學生充分利用自習課或課後服務時間,使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後作業時間過長,擠占正常睡眠時間。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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