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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騰訊會議截圖) |
中評社北京11月1日電(實習記者 柴昕彤)10月27日晚,“國政學人:名家學術講堂第一期”邀請到著名國際關係學者、中國海洋大學“繁榮社會科學工程”特聘教授龐中英就全球治理議題開講。龐中英在講座中談及全球治理的工作原理與對已有全球治理研究的反思。
“全球治理在哪裡?WTO、WHO等國際組織的活動能否算作全球治理?”講座開始之初,龐中英如此問道。他強調,全球治理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他亦贊同美國學者關於全球治理內容的說法:Known Knowns,Known Unknowns,Unknown Unknowns,and Unknown Knows in the Study of Global Governance.
接著,龐中英介紹了兩位研究全球治理的學者的著作。2018年,最早研究全球治理的兩位學者Thomas G.Weiss和Rorden Wilkinson出版了《重新思考全球治理》一書。早在2013年,他們兩位就在《國際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發表了《重新思考全球治理:複雜性、權威、權力和改變》(Rethinking Global Governance?Complexity,Authority,Power,Change)一文。他特別提到和強調了“複雜性”一詞,“複雜性”是全球治理的顯著特點,值得思考。而理解“全球問題”需要從具體的地方開始,從關心的事情開始。
龐中英表示,現在有很多人認為全球治理的秩序是由美國制定和主導的“美國規則”,應該對此進行改朝換代。其實,這一秩序應該被叫做“自由秩序”或者“西方的自由秩序”,這一秩序持續多年,但是關於它是否走向終結了抑或是應該製造“更加公正、合理、均衡、人道”的新秩序的問題,我們可以參照類比20世紀70年代的“新國際經濟秩序”,以史為鑒尋找破局之法。
在全球治理的研究過程中,要不要進行比較研究和調查,國家行動者(過去翻譯為“國家行為體”)對全球治理的真實態度和政策是什麼呢?龐中英認為,比較研究很重要,不同的國家對全球治理的參與程度和具體政策各有不同,並且會隨著時間而改變。
談及“世界政府”的概念之時,龐中英提出聯合國和聯合國體系不是“世界政府”,但是,有的國際組織勝似“世界政府”。“世界政府”是一個源遠流長的思想和實踐。在“全球治理時代”,儘管精心設計“國際”的各種東西,避免“世界政府”,“世界政府”居然部分獲得實踐。一系列“世界”打頭的現存的(the existing)國際組織告訴深刻的悖論(paradox)或者問題(puzzle)或者困境(dilemma)。這些悖論、問題、困境、構成國際組織“改革”他們的理由。全球治理從理論上不是世界政府,但全球治理的有的實踐比世界政府還具有顛覆性。約瑟夫·奈的一段話,界定了全球治理。“沒有統治的治理”,卻走向了一個極端。全球治理並沒有挑戰民族國家的主權。
那麼在聯合國主導下的四十年氣候變化治理是典型的全球治理嗎?龐中英認為,20世紀80年代以來,尤其是1992年6月以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178個國家的1.5萬名代表與會,其中118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參加了大會。會議通過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又稱《地球憲章》)《21世紀行動議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保護生物多樣性公約》等一系列文件。“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提出。這樣的“全球治理”運動,確實能找到19世紀歐洲協調的影子。
海洋領域的全球治理的發展歷程又如何?龐中英介紹說,1958年、1960年和1973-1982年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了1958年《領海與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捕魚與養護生物資源公約》和《大陸架公約》、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等全球海洋治理的核心法律制度。大多數聯合國成員國加入UNCLOS。美國沒有。但美國和UNCLOS的關係複雜。在聯合國主持下,又先後通過了1994年《公約第十一部分執行協定》和1995年《魚類種群協定》兩份《海洋法公約》的執行協定。聯合國主持UNCLOS“第三執行協定”的制定工作,即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問題政府間談判(BBNJ),為全球海洋治理制定新規則。自了2004年起,該問題先後經過了聯大特設工作組(2004-2015年)和預備委員會(2016-2017年)兩個階段。2017年12月24日聯大第72/249號決議決定2018年至2020年召開政府間會議,就海洋生物多樣性國際保護問題擬定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
龐中英說,對於當今的全球治理,我們能提出、能研究什麼問題是非常重要的。為什麼會發生全球治理的倒退?或者為什麼現在的局面是“全球治理的危機”?用“全球治理的失敗”、“全球治理的危機”甚至“全球治理的終結”等為題做研究文章的有多少?Google一下?冷戰結束後的一段時間到底真的“全球治理”發生了或者存在嗎? 這些問題都值得深思和研究。而“下一代全球治理”更是需要在這些思考和研究之上尋求出路。
最後,龐教授強調未來的全球治理應該跳出意識形態的束縛,打破西方世界在過去30年中確立的理論範式,以例如“艾滋病治理”的具體領域為切入口,各參與行為體拿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方案。“人類命運共同體”沒有被人們普遍接受,中國參與全球治理需要提出具體的“中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