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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司法部網站截圖) |
中評社北京11月2日電/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據司法部官網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簡稱《實施條例》)從11月1日到12月1日公開徵求意見。作為明年實施的《外商投資法》的配套行政法規,《實施條例》共5章、45條,突出平等、透明等原則,明確保護外商參與標準制定工作、平等適用強制性標準、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並從知識產權懲罰性制度方面回應了外商關注的技術轉讓等方面內容,而且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
在鼓勵外商投資方面,《實施條例》規定,外國投資企業在鼓勵目錄內的相關行業、領域、地區投資的,可以依法享受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如果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擴大投資的,依法享受相應的優惠待遇。
在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和政府採購方面,《實施條例》明確,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制定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政府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適用高於強制性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採用任何方式,阻撓、限制外商投資企業自由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不少外資企業都非常希望能夠更多參與我國標準化工作,同時外資企業的參與也有助於提升我國標準的國際化水平。各地要進一步鼓勵外資企業參與醫療器械、食品藥品、信息化產品等標準制定工作。”商務部外資司負責人葉威表示。
《實施條例》還對制定涉及外資企業相關法律的透明度作出規範,要求政府及有關部門起草法律法規時聽取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國商會的意見,並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集中公布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政策措施和投資項目信息。
葉威稱,這是針對部分外商投資企業反映的有些地區和部門制定行政性規範性文件時,出台到實施的時間比較短,企業調整準備的時間不足而制定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政策的可預見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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