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剛剛實施“禁食”等規定的北京地鐵,李先生的建議是“加大執法力度,開好頭”。他表示執法是很重要的環節,而在執法之外,也需要相關部門多宣傳,爭取廣大乘客的理解和支持。
《西安城市軌道交通條例》規定,對在車廂內飲食的乘客,由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從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規定,對於在車站付費區、列車內進食的乘客(嬰兒、病人飲食除外),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從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有“乘客應當自覺保持車站、車廂的文明衛生,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飲食、大聲喧嘩,不得踩踏車站和車廂內座席”的規定。(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記者:裴劍飛、張靜姝 見習記者:姚遠 實習生:徐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