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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華夏經緯網 |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華夏經緯網報道,24日,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以下簡稱東莞分會)對一台資企業與東莞企業的融資租賃合同糾紛進行開庭審理。因受疫情影響,經與各方溝通確認,該案中國台灣籍首席仲裁員及申請人的中國台灣籍副總經理均在中國台灣地區,通過廣仲的遠程視頻庭審技術標准加持之下,以遠程視頻方式參與庭審。在“雲仲裁”中,雙方當事人充分、清晰地發表了各自的意見。最終,在仲裁庭的組織及雙方當事人的互相體諒之下,該案當庭達成調解。
庭審結束後,該案申請人的中國台灣籍副總經理曹先生表示:“現在從中國台灣地區前來東莞需要先行隔離14天,如果親自前來開庭,將耗費大量的時間成本,因此沒辦法親自出庭。此次庭審能如期完成,不僅高效地審清楚了案件,還促成了雙方當事人的當庭調解,極大限度解決了雙方的矛盾。因我公司與該企業在東莞分會還有另一案件尚未開庭,現本案爭議和平化解,同時考慮到今後我公司與該企業之間的長期合作,所以與我公司現決定撤回對另一案件的仲裁申請”。
該案中國台灣籍首席仲裁員、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博士表示:“這是自己第一次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審理案件,經在庭前與辦案秘書溝通及對遠程視頻庭審軟件的調試,本次遠程視頻庭審順利進行。數字化的遠程視頻庭審模式在新冠肺炎“全覆蓋、大排查”的形勢下,極大的便捷了仲裁活動參與者,也為各方節省了人力、物力、財力成本,充分體現了仲裁高效、靈活的特點”。
自2020年2月複工以來,東莞分會已對多案進行“雲仲裁”“雲調解”。此次與中國台灣籍仲裁員、當事人在中國台灣地區連綫開展遠程視頻庭審,高效化解台資企業與東莞企業的合作糾紛,充分體現了東莞分會“既解法結,又解心結,高效推動涉台案件更好解決”的工作精神。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負責人表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雖然得到有效控制,但輸入性風險仍然存在。東莞分會認真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要求,同時也為了使不在大陸地區的仲裁員、當事人能在低成本、高效率的情況下解決爭議,決定繼續采用遠程視頻的方式對該案開展庭審。該案為涉台企業糾紛,而台資企業作為東莞的一大支柱企業,如何高效化解糾紛卻又不影響兩地企業間的合作,促進東莞區域經濟平穩持續發展,成為了東莞分會處理涉台案件的一大中心工作。疫情影響下,為了能如期對涉外案件開展庭審、不拖延案件進度、減少人員接觸,就必須要充分利用東莞分會‘雲仲裁、雲調解’的工作方式。在今後的工作中,東莞分會將繼續按照遠程視頻庭審技術標准,為企業及當事人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仲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