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辦法》不局限於農村金融主力軍的農信社、農商銀行等,也涵蓋了其他銀行機構。“通過金融合力的方式,不僅能調動農信社、農商銀行的積極性、主動性,也能通過其他銀行機構補齊農村金融的短板,進一步擴大金融供給。”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後張珩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除了相關考核機制的逐步完善,部委和商業銀行之間的“銀政合作”機制的建立也迎來重要突破。農業農村部最近與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分別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銀政合作”長效機制。莫秀根表示,“銀政合作”有利於精准施策。農業農村部是鄉村振興政策的主要制定者,把握農村產業發展的大方向和全局目標。“銀政合作”能夠使金融機構對鄉村振興的政策目標的理解更加透徹,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更加具有針對性。不過,他也表示,“銀政合作”必須明確企業和政府的邊界,防範政企合作、特別是數據共享可能帶來的風險。
近年來,“三農”領域獲得的資金支持有所增長。據央行數據,2019年末,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餘額28.84萬億元,同比增長8.3%,比上年末高2.3個百分點,全年增加2.35萬億元,同比多增4103億元。不過,專家指出,農村金融機構服務水平有限、信用體系不健全以及貸款抵押物不足仍是制約我國“三農”發展的金融短板。
“大型商業銀行在農村金融領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農信社等中小機構與農民更為熟悉,掌握信息較多,但風險承擔能力較弱,提供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水平欠缺。”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表示。對此,他建議,可建立政府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之間的風險分擔機制。通過財政擔保、保險等手段彌補傳統農業信貸業務風險。
專家也表示,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數字化水平是發展的長久之道。莫秀根表示,農村金融機構面對的是小而分散的經濟體,傳統面對面的服務模式成本高、效率低。隨著經濟數字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國家推行的數字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向鄉村延伸,數字化的普惠金融服務是未來的必然趨勢。將數字化創新與農業農村部等政府部門的鄉村發展信息相結合,可幫助金融機構提高其信貸決策和風險控制的有效性,金融機構的服務前景也將隨之拓寬。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財務總監王東建議,對縣域金融市場精准化細分,按小微、三農和個體工商戶等群體提供分層服務,同時圍繞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研發專屬場景的貸款產品以及基於農村產權數據的線上信用貸款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