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雙11”才過不久,“雙12”又將到來,很多電商平台和品牌把重點放在吸引粉絲“流量”上。從明星發布預售鏈接,到推出明星定制禮盒、聯名款產品,再到購物贈送簽名海報、線下見面機會等,“粉絲經濟”比往年更為搶眼,引發人們關注和思考。
人民日報發表時評人何希文章表示,以購買明星的專輯、代言的產品,為明星提升流量等為特征的“粉絲經濟”,正在成為近年來經濟生活中的新亮點。以今年“雙11”前的電商營銷為例,某化妝品牌請明星代言1小時,銷售額就突破4000萬元;某日常用品請明星代言預售3萬件產品,3分鐘即告售罄;某明星代言的一款電動牙刷,3天預售額近2000萬元……明星“帶貨”能力的背後,是粉絲們的強大消費能力。粉絲們從情感出發進行消費,通過商品購買、社群聚集、交流互動等環節,滿足了自身的需求。
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升級迭代、文化娛樂產業的蓬勃發展,成為“粉絲經濟”興起的深厚土壤。對商家來說,粉絲們帶來的“流量”,往往與“銷量”直接掛鈎。在利益的驅使下,行業內滋生了“流量至上”甚至“流量造假”等現象,亟待規範和引導。而粉絲群體中存在的“刷單”“刷票房”“刷好評”等不良行為,也為自身帶來負面評價。理性對待粉絲熱情、引導粉絲合理消費,同時將明星效應轉化為提升商業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契機,才能更好體現“粉絲經濟”背後的流量價值。
文章認為,作為文化娛樂產業和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粉絲經濟”同樣要遵守市場經濟對於誠信、法治的要求。有數據顯示,36%的粉絲表示願意為偶像每個月花100—500元,相關領域市場規模高達900億元。面對這一龐大的市場規模,如果任由“流量至上”等非理性因素野蠻生長,不僅將破壞這一正在成長中的新生事物,也將侵蝕社會誠信體系。正因如此,近期國家相關部門要求電商第三方平台須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並將對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依法依規、誠實守信形成健康的商業模式,將更好推動“粉絲經濟”行穩致遠。
文章指出,“粉絲經濟”的出現,也是一道治理課題。隨著相關產業規模的不斷擴大,“粉絲經濟”涉及的領域和內容愈發多元,新對象、新領域、新場景不斷湧現。比如,如何杜絕惡意註冊賬號“刷單”,怎樣避免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費,如何認定在線“打賞”的法律效力,等等。回答這些新考題,需要相關各方攜手努力。管理部門要加強事前監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過程監管意識;優質流量明星應當更加自律、更有擔當、更具表率;平台方面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杜絕管理漏洞,等等。各方協力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善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手段,才能為“粉絲經濟”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當前,隨著粉絲素養不斷提升,技術支撐日漸完善,“粉絲經濟”正在步入發展快軌,有望保持高速增長的活力。呵護好、規範好這一新生事物,讓“粉絲經濟”帶動消費升級、行業變革和市場發育,就能更好滿足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期待,為經濟發展注入充足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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