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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 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監察對象覆蓋到國有企業、高校、醫院、農村基層和街道社區等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作為新增監察對象中占比很大的群體,基層公職人員的監督如何強化、怎樣嚴防基層公權力“越界”,成為一項重要課題。
自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浙江高度重視對基層公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探索推動監察監督向基層推進,專門召開強化基層公權力監督、社會共建清廉浙江大促進推進會,加大對多領域小微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基層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明顯好轉,但基層公權力“越界”現象仍屢禁不絕,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仍有發生。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的8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顯示,受黨紀政務處理的199人中,鄉科級及以下有102人,占比91.1%。
浙江省紀委監委梳理近幾年基層開展的巡視巡察、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情況也發現,基層公權力“越界”仍存在政令不通、漠視群眾、推諉扯皮、吃拿卡要、中飽私囊、優親厚友、歪風俗氣、官商勾結等8種類型。發生“三資”管理、基層站所、醫療衛生、教育招生、國有企業等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群眾反映最為強烈。
基層公權力濫用,直接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影響黨的形象、威信和執政之基。然而,長期以來,非黨員村幹部、學校和國企管理人員、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等一直難以得到有效監督,為此,浙江不斷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探索推動監察工作向鄉鎮(街道)拓展延伸。截至目前,全省1389個鄉鎮(街道)已全部完成監察辦公室設置和人員任職工作,共任命監察辦公室主任1260人、監察員3966人。
公權力運行到哪裡,監督就覆蓋到哪裡。除派出監察辦公室外,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報告村幹部違紀情況、發現問題線索和配合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等方面的“前哨”作用;同時深化巡察監督、派駐監督,探索向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學校、醫院等領域延伸監察監督工作,打通監察監督“最後一公里”,確保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納入監督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