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英九向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握手致意。(中評社 張嘉文攝) |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他尚未出生,其父母也還未來到台灣,但他大學時,曾聽同學說過,父母是受難者家屬,戶口名簿上有負面的記載,因而長期受到當地警察的監控。後來他到美國留學時,接觸更多二二八事件的資訊,讓他感受深刻。後來他擔任“行政院”研考會主委、“法務部長”與台北市長期間,陸續參與“行政院”二二八小組”、推動《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的立法,與成立“228基金會”等相關工作,也實際參與賠償案件的審查。
馬英九強調,在傾聽受難者與家屬心聲的過程中,他深刻體會到,失去至親至愛家人的那種傷痛、煎熬與悲憤,不是政府認錯、道歉、賠償、恢復名譽、建紀念碑(館)、設基金會這些行動所能完全化解,我們的努力,祗有不夠,絕不嫌多。
馬英九最後引用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紀念碑上的碑文說“自今而後,無分你我,凝為一體,互助以愛,相待以誠,化仇恨於無形,肇和平於永遠。天佑寶島,萬古長青”。 |